低虚假线上流工照片租房平台价忽介引具悠 成中
中国消费者报报道(记者薛庆元)当前,虚假线上线上租房平台以其便捷、照片租房选择多样等优势,忽悠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平台青睐。但是成中,在线租房平台存在的介引具虚假房源信息、违规收费、流工恶意克扣押金租金等问题,虚假线上也让消费者头疼。照片租房近日,忽悠记者对我爱我家、平台巴乐兔租房、成中房天下等线上租房平台进行调查,介引具发现部分平台存在泄露隐私、流工虚假房源、虚假线上标价不实等现象。
乱象一:中介不愿在租房平台上沟通
前不久,刚刚到江苏省南京市工作的消费者小王需要租房,在我爱我家平台进行咨询时,房屋管家大多都表示让加微信详聊。小王又在巴乐兔平台咨询,7个房屋管家均要求加微信交流,并称“这样发图片更方便”。如果遇到一个管家管理多处房源的情况,在咨询相关问题时,对方只重复同样的信息,要求加微信详聊。小王对此表示疑惑,平台线上已经可以沟通,为什么这些中介还要求加微信呢,这样会不会泄露个人隐私?
记者调查发现,“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,稍后给您回复”“您可以加一下我的微信”等类型的回复,在线上租房平台中很常见。记者表示可否在平台内沟通,部分经纪人与管家仍然要求加微信、电话沟通。对这种房屋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来说,似乎租房平台仅仅是引流渠道,微信才是租客咨询、沟通看房的主要交易场所。
此外,记者还接到自称巴乐兔租房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,询问是否要租房,然而记者此前在平台咨询过程中,并未与相关管家交换个人电话号码。记者追问对方如何知晓电话号码,对方回复称“可能你浏览了我们巴乐兔平台,后台就会有你的号码”。记者进一步追问,对方便含糊其辞、答非所问。
乱象二:“精修图”引租客点击
租客租房时,房屋的基础设施照片或视频等是重要的参考信息。但是记者调查发现,巴乐兔、我爱我家、房天下在线租房平台中均存在房间照片缺失、虚假美照等情况。
租客小黄是被网络租房平台“表面信息”吸引的租客之一。小黄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,她告诉记者:“本来想在租房平台找一个安全、实用的房子,起初在租房平台看到房子的图片,还觉得装修不错,但是,我联系房屋中介后才发现,我看中的那套装修精致、设施齐全的房子根本没有,微信直接发给我的是另外一间房子的视频,装修和环境比平台中的介绍差了一大截。”
记者在巴乐兔平台中发现,很多房源只展示与小区环境相关的图片,而租客最关注、最想知晓的居住场所环境、设施等的图片却存在缺失。在我爱我家平台中,很多房源写明整租1室1厅1卫,但是记者在咨询房屋经纪人时,对方却表示,“上面写的一室是合租房,两个房间一间一间出租的意思”。“文不符实”在线上租房平台中较为常见。
乱象三:低价引流真假难辨
租房价格也是影响消费者租房选择的重要因素,很多消费者在租房时都想在有限的价格中找到相对满意的房子,然而在线租房平台中却“李逵李鬼泥沙俱下”,价格虚标、低价引流等问题,让人难以分辨。小黄告诉记者,平台标价1200元的房子,实际上微信沟通却高达3000多元,“对于找房子的租户来说,完全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,感觉被欺骗了”。
在房天下平台中,记者询问经纪人某套房源的价格,对方回复的房价却与平台内标注的房价不一致。记者进一步询问为何与标价不同,经纪人回复称“这个房源已经租掉了”。此外,记者调查发现房天下平台中还存在以低价引流的情况。在房天下平台中,记者发现一套标价650元的房源,但是在询问该房源经纪人时,对方却表示并未发布此条房源信息,“这个肯定是人家做引流的帖子”。
建议
多方协同发力 构筑安全租赁环境
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,构成虚假广告。2020年9月,住建部发布关于《住房租赁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第二十二条、第三十条明确,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发布虚假房源信息;隐瞒住房租赁的重要信息等行为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信息发布者有提供虚假材料、虚假信息等违法情形的,应当采取删除、屏蔽相关信息等必要措施,保存相关记录,并向有关部门报告。
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居上表示,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,不仅要立足于政策规范,还要依托于平台和消费者自身共同发力,多方协同构建安全、健康的租赁环境。对于线上租房平台来说,要以遵循规则、诚信经营的理念为本,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,把满足消费者的诉求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作为重要内容,主动作为,严把审核关,通过多种手段对平台内的房源信息、标价等加以规范,确保平台合法合规经营。同时,在线租房平台也应强化对租赁者的规范、引导和教育,适应加强租赁住房治安管理的政策要求,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。对于消费者来说,要尽量通过多种方式了解租赁市场行情,不要轻易相信平台中的“美图”“低价”等宣传;在租房平台内咨询时避免脱离平台交流,谨防个人信息泄露;在交易或交流过程中注意保存凭证,当自身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便于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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